202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环节液体无水氨产品4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536-2017等标准的要求,对液体无水氨产品的氨含量、残留物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附件:抽检情况汇总表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液体无水氨(液氨,NH_3)是重要工业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化肥、化工制品、工业制冷、锅炉烟气脱硝,严禁用作食品添加剂。
液氨危险性较高,氨气具有强刺激性、腐蚀性,高浓度吸入易造成呼吸道损伤甚至肺水肿;液氨汽化吸热可造成冻伤,氨气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 核实资质。选择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道路运输资质的供货单位,运输人员、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拒绝来源不明、私下流通的液氨。
2. 查验质量资料。收货时核对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优先选用优等品液氨;查看外观,合格液氨无色透明,出现浑浊、发黄、油分偏重不予接收。
3. 严格进场验收。到货后按规范取样检测氨含量、水分、油分,防止杂质超标造成设备损坏、催化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