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全市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整治总结暨业务培训会议召开,市食药安委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涛主持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曹丽霞总结了全市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整治工作,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韦伟就强化特殊药品和疫苗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市药物警戒中心主任董芳通报了全市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整治近期督导检查情况。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落实国家、省药监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注重加强协作配合、搞好信息交流,协同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培训,对疫苗、特殊药品、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推动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整治取得成效,保障了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特别是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103条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化解,坚决防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一要持续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预防药品网络销售风险,杜绝特殊药品及复方制剂流弊等问题发生。二要注重加强协作,不断加强同卫健、行政审批、医保、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执法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督导调研,巩固提升百日整治成果,坚持不定期、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坚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要加大严查重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特殊药品销售、疫苗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办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五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培训,引导公众合理用药,杜绝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不合理用药等行为。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聚焦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药品管理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开展回头看,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药品安全管理使用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造成接种造假、特殊药品非法流弊的,坚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平邑县卫健局、沂南县疾控中心、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沂南县市场监管局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就疫苗与冷链管理工作要求、麻精药品规范化管理与实践、医药不离,以及共同守护人民用药安全、特殊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
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食药安委办主任,卫健局、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