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近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丽霞带队对全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的重点包括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经营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医疗机构(含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产品资质、进货渠道、效期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合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曹丽霞强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疫情防控大局,各经营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产品采购、验收、冷链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各县区监管部门要继续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防范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