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和销号工作,有序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第 33 项问题的整改和销号任务,5月18日、19日,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七督战队分别对兰山区、沂水县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波带队,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人员组成。
联合验收组先后深入金兰物流、天源物流、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山东青沂山石化等地,对流动供油机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自备油罐规范验收、拆除、炼化企业规范生产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验收。



联合验收组对这次实地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巩固成品油监管问题整改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自备油罐及加油站日常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流动加油车、违规建设自备油罐和黑加油站点,贯彻落实成品油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下一步,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七督战队将加大整改销号工作力度,从严从实抓好第33个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亮点工作和典型经验,确保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销号复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