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9日,临沂市药品执法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部分县区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省药监局第五区域分局稽查执法工作线、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刑法》第141、1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部门分别介绍了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工作情况,就目前正在查办的重点、难点制售假药劣药案件进行了案情沟通、分析、交流,并对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重大案件合作机制、提高涉案药品性质认定效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事项形成了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作出的重要批示,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制售假药劣药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勤联动,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