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临港科技创新局、沂河新区分局:
根据《临沂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临政办字〔2025〕67 号)规定,现就 2026 年临沂市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产业化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4 年以来,积极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产业化配套服务,推动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的临沂市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产业化补助资金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制定未来 1 年的工作方案。
(一)专利产业化服务基础坚实。具备开展专利产业化业务的固定场所、专业团队和数据资源,服务领域涵盖面广,能够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获权—用权—维权—增值”全链条服务。
(二)专利质量源头控制到位。建立完善的专利质量管控体系,对服务全流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低质量、重复性专利代理行为,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导航、技术挖掘、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前置服务。
(三)专利转化运用成效突出。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等工具开展专利检索与匹配,组织或参与线上线下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有效盘活高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积极促成专利交易(含转让、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推动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
(四)服务产业发展积极主动。积极融入我市标志性产业发展格局,服务产业链上企业加强专利布局,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推进品牌建设等。
(五)信用与行业口碑良好。近 3 年无知识产权违法违规和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等涉企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一票否决”情形。
三、申报程序和项目确定
(一)自愿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临沂市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产业化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 1)。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并出具《推荐函》(附件 2)。
(三)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初评名单后报评审委员会复核,按程序提出拟支持的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及时做好政策宣传,严格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请各单位按时将推荐函、申报书(纸质件、电子件各 1 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贞雷、王相怡
电 话:0539-5977838、5977839
邮 箱:zscqyycjk@ly.shandong.cn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