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商平台经营者:
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烟台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许昌市、河北省保定市等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以下合规提示:
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履行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加强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审核与监测,规范促销行为,倡导理性竞争。
二、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平台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三、规范促销活动流程。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提前公示促销活动的起止时间、优惠方式及参与条件等关键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严禁虚构原价、先涨后降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承诺。
四、加强直播营销管理。平台应建立直播营销管理规范,加强对主播及直播内容的审核,严控商品质量,规范宣传行为。不得虚构关注度、成交量,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五、严格广告内容审核。平台应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广告内容的审核与管理,防范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不得以健康、养生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等广告,杜绝低俗、不良诱导内容,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六、严控禁限售商品。平台应加强商品信息发布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及禁限售商品,特别是未依法取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等。
七、禁止刷单炒信行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返现、赠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虚假评价、点赞等互动行为,严禁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八、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平台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投诉举报方式和处理流程,配备充足客服力量,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推动社会共治共建。平台应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管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